很可怕的兩個字,其實。
或許是大家聽太多了,或是電影電視裡描述太多,所以對這兩個字沒有太直接的恐懼感。
但請仔細想一想,這兩個字似乎只是一種形態,一個名詞,甚至只是一種想像。
當這兩個字形體化之後,就我個人的認知,指的就是很恐怖的人。
就是「很恐怖的人」。
很恐怖的人不一定就是那種長得非常兇惡或是壞事幹盡的,他也可能是從你身邊走過,看起來溫文和善的人。
台灣目前有一批非常溫文和善的惡魔,叫做廢死聯盟。
我在PTT上面看了一篇文章之後,我真的覺得他們是惡魔。比那些殺人犯還要恐怖。
PTT上那篇文章說:(以下文章轉自PTT)
http://www.taedp.org.tw/index.php?load=read&id=589 請先看過這篇新聞。
這個案件中死刑犯廖敏貴的母親黃女士打電話到。因為她的大兒子剛過世半年之後,
廖敏貴就犯案被捕,所以她受到很大的打擊,得到了重度憂鬱症。
但他和廖敏貴都是支持死刑的。
但這一波釋憲的時候,黃女士正好因為重度憂鬱症而住院。一回到家,
發現廢死聯盟寄給她的聲請釋憲限時掛號信。雖然她支持死刑,
但看到內容之後還是不由自主的簽名寄回了。
所以,她打電話進來表示自己和自己在掙扎,一邊是母親,一個是支持死刑的民眾。
沒有人能夠責怪黃女士,因為這是人之常情。
但我難過的是沒想到廢死聯盟是這樣在玩弄人心的。
在沒有溝通的狀況下,把釋憲聲請書不經通知就寄給死刑犯家屬,
讓對方陷入不得不簽的的道德兩難中。
(這其中的暗示:如果你不簽,就是你親手送兒子踏上死刑台)
而執行死刑的道德責任,本來是該由社會共同承擔的。
甚至連黃女士事後後悔,她也更不可能撤回釋憲聲請,因為誰能承擔這種責任:
自己的兒子被處死是因為自己支持死刑,撤回釋憲申請的關係......
只為了達成自己的目的,廢死聯盟不只踐踏受害者家屬所祈求的正義,
甚至連犯罪者家屬的人心都要玩弄。
(PTT轉載文章到此)
有沒有看見其中一段最關鍵的:
廢死聯盟在沒有任何跟受刑者家屬溝通下的情況,就把釋憲申請書寄到受刑人家裡。
廢死聯盟在沒有任何跟受刑者家屬溝通下的情況,就把釋憲申請書寄到受刑人家裡。
廢死聯盟在沒有任何跟受刑者家屬溝通下的情況,就把釋憲申請書寄到受刑人家裡。
廢死聯盟在沒有任何跟受刑者家屬溝通下的情況,就把釋憲申請書寄到受刑人家裡。
廢死聯盟在沒有任何跟受刑者家屬溝通下的情況,就把釋憲申請書寄到受刑人家裡。
廢死聯盟在沒有任何跟受刑者家屬溝通下的情況,就把釋憲申請書寄到受刑人家裡。
這是在幹嘛?綁架親情是嗎?
這讓受刑人家屬有什麼感覺?文中已經提到:
如果你不簽,就是你親手送兒子踏上死刑台。
如果你不簽,就是你親手送兒子踏上死刑台。
如果你不簽,就是你親手送兒子踏上死刑台。
如果你不簽,就是你親手送兒子踏上死刑台。
如果你不簽,就是你親手送兒子踏上死刑台。
廢死聯盟啊,你們真的很該死耶。
聲請釋憲這麼重大的事,還有那些死刑犯手上犯了多少人命這麼重大的事,你們連找到死刑犯家屬談都沒有談,就寄給人家要求簽名?!
這是在幹嘛你們知道嗎?自以為聖人的你們到底知不知道你們在幹嘛?
他媽的我告訴你們!!!你們這是在強姦!!!
他媽的我再說一次!!!!!你們這是在強姦!!!!!
強姦什麼?!
強姦人性面對「親情死別」時難以割捨的痛苦!!
虧你們一天到晚講人權?你們邏輯觀念根本就是零分!!
講「人權」的人竟然去強姦「人」心裡最脆弱的地方,這是哪門子講人權的方法?
我詛咒你們這些自以為是天使的惡魔,連地獄都不收你!!
這人世間找不到任何形容詞來形容你們的可惡了!!
這篇歡迎轉貼轉載,隨意轉!盡量轉!轉到哪裡都可以!
對了,廢死聯盟的惡魔不要來我的部落格留言,這裡是平凡人的地方,不歡迎你們這種聖人。
來留一篇就刪一篇,我根本懶得跟你們廢話。
---------------以下是战争-----------------
和你意見不同的留言就刪? on 2010/05/25 05:07
玩弄人心的是朱先生
沒有人能責怪黃女士,因為這是人之常情,不論她作何選擇或改變選擇
我感到悲哀的是,朱先生你居然這樣玩弄人心
正是你,你用這篇文章一再明示:黃女士一開始不簽釋憲書,就表示她親手送兒子上死刑台
也是你,你強調:黃女士要是撤回釋憲申請,就是她支持死刑而讓兒子被處死
沒有人會責怪黃女士,直到朱先生你這樣做
一個支持死刑的人,當然可以為了救自己的兒子,選擇要求釋憲
因為這是人之常情,因為她是母親
喔?
到底是誰讓黃女士為難啊?你的邏輯真是一百分!
hiyawureplied on 2010/05/25 21:15
不要和你意見不同的留言就刪掉 on 2010/05/25 05:08
20100524回應與澄清
針對近日來,有人指控廢死聯盟「沒有見過死刑犯」、「沒有拿到死刑犯的委託書」、「玩弄犯罪者家屬人心」、「不應阻撓死刑犯求死的人 權」...廢死聯盟在此一併澄清。
1. 釋憲、再審與非常上訴,都是法律賦予死刑犯的權利,並且依相關規定,與死刑犯有一定親屬關係的人,也有聲請再審的權利;親屬為死刑犯請求非常上訴或釋憲的提出之意願也應受到重視。當事人與家屬本來就應該被告知有這些權利,因此,廢死聯盟寄信給死刑犯與家屬,告知其法律權利,並徵詢他們的意願,乃合法又合理。
2. 每位死刑犯的教育程度不同、對法律的理解程度不同,對於他們的疑問廢死聯盟會盡量提供完整且白話的資訊供他們參考。除了寫信之外,在有限的人力下,也盡量去看守所會面。同時也告知死刑犯及家屬,有任何的疑慮,請立即聯繫告知。
3. 死生大事,死刑犯與家屬無論如何決定,想必都經過一番思量與掙扎,廢死聯盟百分之百尊重其意願。
4. 與張俊宏、王國華、廖敏貴等人的往來聯繫,事涉當事人隱私,不便代為公開。但廢 死聯盟與這三位當事人,都有會面、書信往來,並且明白當事人的意願及想法,有心人士的挑撥可以休矣。
5. 有謂「執行死刑的道德責任應由整個社會承擔」,這句話說得很好!期盼支持死刑人士勇於任事,出面承擔錯殺江國慶...等人的道德責任。
不要和你意見不同的留言就刪掉 on 2010/05/25 05:10
「在沒有溝通的狀況下,把釋憲聲請書不經通知就寄給死刑犯家屬」。
別忘了,在沒有通知家屬的狀況下,法務部也執行四人。
哪一種狀況對母親來說,比較痛?
好啊!我當然可以不刪除,你繼續留沒關係,我一定會全部都留下來。
既然你這麼喜歡丟臉跟跳針,我留下你的屁話反而省事多了。
請問那些死刑犯關多久了?判死刑的時候有沒有通知他們的家屬?
早該執行的死刑延遲了這麼久,你還敢在這裡說他們沒通知家屬?
你要不要去看醫生啊?真的病得不清耶你。應該說是沒救了啦。
然後你又在講痛?到底是哪裡痛啦?痛就去看醫生好嗎?
被殺人犯殺掉的父母親不痛啊?
王國華、廖敏貴都是堅持要死的人,你們是在雞婆什麼?他的命他自己不能決定?人家要死也不行?你們住海邊的嗎?
請問我今天剛買的一幅畫要掛在我家的哪裡?你要不要來管一下?
當事人不簽你們就找人家爸媽,你們這不是玩弄人心不然是什麼?玩電動嗎?打魔獸嗎?
您老大慢慢跳針,我一點都無所謂。
如果您還是覺得哪裡痛的話,請撥控巴控控-控九哩-控控控,健生中醫診所關心您。
對了,您老大要留言,有種就留下姓名嘛。
躲在螢幕後面用嘴打阿姆斯特朗砲是有比較行?
hiyawureplied on 2010/05/25 21:19
转自:藤井树部落
ps :纯属转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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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25 May 2010
直接分享!【惡魔】- 藤井树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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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人也太自以為是了吧!
ReplyDelete廢死刑的后果有多嚴重他們沒想過嗎?
我上星期看節目時如果死刑犯真的真心悔過,
法官也可能改判無期徒刑..
如果廢死聯盟的人是受害者的家屬,
看看他們還會不會做這些鳥事!!
版主回覆:(05/26/2010 04:32:13 AM)
很多事情,我们都没办法决定对错。
不过,我觉得如此挑动人类的心是很不行的啦。
话说,马来西亚有死刑吗?@@
或許根本沒有對與錯,只有價值觀不同..
ReplyDelete有,大馬是絞刑..
臺灣則是槍斃..
版主回覆:(05/26/2010 06:56:55 AM)
恩,对,就是价值观啊!
哇塞,原来马来西亚也有死刑啊~
为啥我不知道!!!!!
绞刑?天啊~枪毙更加干脆也~